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规,中方对日本个别实体实施出口管制是完全正当、合理且合法的。在20家日本企业被中国列入了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的背景下,商务部的相关举措进一步加强了对日本的管控力度。由新华社记者谢希瑶和黄韬铭于2月26日从北京发出的报道中指出,商务部发言人何咏前在2月26日明确表示,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一直积极履行防止核扩散的国际义务。为了阻止日本试图重新武装和拥有核武器的企图,中国决定于2月24日采取行动。这次行动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了出口管制的关注名单和管控名单。 这个举动被何咏前解释为遏制日本“再军事化”的重要一步,是为了维护地区和全球的和平与安全。对于为何选择在此时实施更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他回应称近期日本的军备扩张步伐明显加快,其试图废除武器出口限制以及发展攻击性军事力量的行动反映出明显的危险动向。特别是其谋求修改“无核三原则”的意图更加令人担忧。 至于记者询问的是否将稀土等两用物项全部涵盖在内的问题,何咏前解释称具体的物项内容和范围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找到详细说明。中方采取这一行动是依法依规的,并且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这些措施不会对中日之间的正常经贸往来造成影响。因此,诚信守法的日本企业无需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