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这天,在四川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首场“委员通道”上,有一位委员亮出了一个观点。她是来自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的刘宁。她讲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把破产制度用好,企业不仅能活下来,甚至能发展得更好。 刘宁说了,过去大家老觉得破产就是倒闭的意思。她发现很多企业明明还有救,就因为不懂怎么用破产制度,结果错过了最好的机会,最后只能把资产散卖了,员工也没了工作。其实,现代破产制度不是要“清退”企业,而是要帮它们还债、盘活资产,把企业重新给救活。 她举了个四川一家装备制造企业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这家公司以前经营困难,欠了一屁股债。后来法院介入,把它的债务理清了,还引入了新的投资人投钱、技术和管理。现在这家企业产能恢复了,还钱也很积极,员工都保住了工作,还成了抢手的香饽饽。公司老板说:“重整真是给了企业第二次生命。” 刘宁还指出,就算企业真的不行了,破产制度也能把它的厂房、设备、知识产权等资源盘活。近三年四川法院办了3000多起破产案子,既让一些企业起死回生,也把那些“僵尸企业”清出去了,腾出了很多资源。 这背后离不开政府和法院的合作。四川搞了个“府院联动”机制,把破产程序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给打通了。法院专业办理案件提高了效率,政府帮忙协调解决问题增加了大家对制度的信任。刘宁觉得关键是要改变大家“谈破色变”的老观念,认识到破产也是一种守护企业生命的方式。 现在咱们国家正在努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四川的做法就说明把破产机制放进营商环境里很重要。这不仅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也让更多的人相信法律是公平保护的。 未来随着大家对破产制度的理解加深和政府法院的配合越来越好,法治的营商环境会越来越好。刘宁说让每一家企业都能有开始有结束地活在市场上,这就是对市场活力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