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住了几十年房子却归孙女所有

思明法院最近处理了一件很让人纠结的案子。曾经属于曾祖父的福利房,如今却成了一家人的心结。爷爷奶奶在里面住了几十年,可到了现在,房子却归孙女小雪所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要从2006年说起,爷爷奶奶搬进了这套老房。两年后,产权登记到了儿子名下。没过多久,父母离婚了,协议里提到要把房子留给女儿。到了2015年,小雪的名字正式登上了产权证。十年过去了,小雪大学毕业了,想要出国深造。为了经济压力不那么大,她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和爷爷奶奶搬出去。 小雪说自己和母亲一直租房住,负担很重,所以必须收回这套祖屋。然而父亲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觉得既然房子是孙女的了,为什么不利用它来解决留学费用呢?况且两位老人已经七十多岁了,也没别的房产了。把他们赶出去的话,晚年的生活岂不是很艰难? 思明法院审理后给出判决结果:虽然产权归小雪所有,法律上也没有问题,但权利行使不能伤害他人。爷爷奶奶长期居住在这里是有道理的——他们有亲情关系和社会伦理作为依据。强行要求老人搬离既违背公序良俗也破坏家庭伦理。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雪的诉讼请求。法官提醒大家要重视敬老爱幼这条法律底线,《民法典》已经把“老有所居”写进了条文。居住权可以设置为无期性质,和租赁不一样,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居住权人可以一直住到去世为止。在房产处置之前最好先立遗嘱或合同给老人一份“定心丸”,也给后代留下一条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