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通报案例看,“坑老”虚假宣传表现为明显的场景化、话术化特点。一是以“体验”“讲座”“理疗”等形式营造专业氛围,扩大二类医疗器械的宣讲边界,借“现场感受”诱导下单;二是用“免费理疗+礼品赠送”进行低成本引流,组织观看宣传视频、课件授课,套用中医概念包装普通营养产品,宣称可用于腰腿痛、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三是以鸡蛋等小礼品拉近距离,将运动营养食品包装成“清毒素、消血栓、抗癌”的“神奇产品”;四是对日常消费品夸大功能,如对健步鞋宣称“打通微循环、提高免疫力、辅助治疗关节炎”等,但无法提供科学依据。通报同时提及伊川县一健康养生馆涉及的虚假宣传案件,已由属地部门依法处理。 原因——一方面,老龄化背景下健康消费需求持续增长,部分老年人对慢性病管理、康复保健抱有迫切期待,容易被“快速见效”“包治多病”等话术击中;另一上——一些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混用“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概念,把营销包装成“专业科普”,并通过线下相对封闭场所、熟人式推介强化信任;此外,个别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刻意绕开书面广告监管,改用口头宣讲、播放视频、现场授课等方式实施误导,增加取证难度。 影响——虚假宣传直接侵害老年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可能耽误规范治疗、引发健康风险;从市场层面看,此类行为扰乱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领域的竞争秩序,损害守法经营者利益,削弱社会信任;从治理层面看,“体验式营销+情绪营销”外溢扩散,容易演变为链条化、团伙化运作,深入加大监管压力。 对策——本轮整治强调依法从严查处与以案释法并重。对外,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环节,围绕夸大功效、超范围宣传、虚构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问题,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形成震慑。对内,建议完善线索闭环处置机制,加强对社区周边、会销场所、养生馆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巡查;针对“口头宣讲+视频课件”模式,推动证据固定流程标准化,提高执法效率。对社会面,应加强科普宣传:医疗器械应按注册证载明的适用范围使用;保健食品不得宣称疾病治疗功能;普通食品、运动营养食品更不能作为治疗手段。对消费者,提醒做到“三看三不”:看资质、看标签、看注册备案信息;不轻信“包治”“根治”,不因赠品冲动消费,不在非正规渠道一次性大额购买。鼓励保留票据、宣传资料和沟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 前景——随着专项整治加快、案例持续公开,违法成本有望进一步提高,线下“会销式”虚假宣传的空间将被压缩。下一步关键在于把阶段性整治转为长效机制:一是推动跨部门协同,统一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口径与边界;二是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建立可追溯的宣传审核制度;三是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依托,提升老年群体对“伪科普”“伪专家”“夸大疗效”等话术的识别能力。监管、行业自律与公众参与共同发力,老年消费市场秩序将更趋规范。
老年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也检验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洛阳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发布消费警示,为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增添了保障。但要有效治理市场乱象,还需监管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及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这样才能让老年群体在消费中更有安全感和获得感,更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