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未成年人安全风险呈现多样化、隐蔽化 近年来,未成年人校内外面临的安全风险更加多元;校园欺凌从线下冲突,延伸到言语羞辱、关系排斥、网络围攻等形式;性侵害风险则更隐蔽,熟人作案比例较高,受害人往往不敢或不知道如何求助。一些学生对“什么是欺凌”“哪些行为属于侵害”“怎样求助与留证”了解不够,容易出现风险识别滞后、处置不当、事后取证困难等问题。如何把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把干预前移,成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课题。 原因——认知误区与治理短板叠加,前端预防仍需加力 从实践看,部分未成年人仍存在“没动手就不算侵害”“熟人更安全”“忍一忍就过去”等误区;也有少数旁观者缺乏介入意识,甚至“围观起哄”更放大伤害。另外,家庭、学校、社区在信息共享、心理支持、风险评估、救助衔接诸上仍有薄弱环节,使得一些预防教育停留笼统提醒,难以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场景作出有效回应。以法治教育强化规则意识和边界意识,是减少漏洞、降低伤害的重要路径。 影响——既关乎个体成长,也关系校园秩序与社会治理 校园欺凌和性侵害不仅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造成长期影响,还可能诱发极端行为、形成持续心理创伤;对施暴者而言,也可能滑向违法犯罪,改变其人生轨迹。对学校来说,欺凌事件会扰乱教学秩序、削弱师生互信;对社会来说,未成年人保护环节薄弱会抬高后端处置成本,影响基层治理效果。因此,以更系统的法治方式做好前端预防、及时干预和综合救助,具有明确的公共价值。 对策——“进校园+入社区”双线发力,提升针对性与协同性 围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罗源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聚焦校园欺凌防治与性侵害预防,开展系列法治宣讲与社会联动活动。 在校园端,检察干警走进福州三中罗源校区等学校,开展“身体权利与自我保护”防性侵专题教育。宣讲用学生易理解的方式,讲清性侵害的基本概念与常见情形,重点纠正“熟人更安全”“不反抗就不算侵害”等误区,引导学生区分安全接触与不安全接触,掌握拒绝、求助、告知与留存线索的基本方法,强化“遇到风险要说不、要及时求助、要依法维权”的规则意识与证据意识。 在防治校园欺凌上,检察干警先后走进罗源县实验小学、起步镇中心小学等学校开展专题宣讲,通过案例讲解与互动问答,帮助学生识别肢体、言语、关系、网络等多类型欺凌表现,讲明欺凌对受害者、施暴者以及校园秩序的连带危害,强调“受害要报告、旁观要制止、日常要友善”的行为指引,推动学生从“知道”转向“会做”,把自护技能落实到具体情境中。 社区端,罗源县检察院联合民政等部门,并联动企业、公益组织和社工机构,在南门社区启动关爱帮扶项目。现场通过宣传资料和展示活动普及防欺凌、防性侵及交通安全等知识,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与司法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项目也把普法宣传与困境儿童关爱、心理支持、救助衔接结合起来,推动安全教育从一次性活动向常态机制延伸。 前景——以常态化法治教育夯实预防底座,推动保护体系更精细 从趋势看,未成年人保护将更注重前端治理与综合施策。一上,校园法治宣讲需要从“广覆盖”向“更精准”提升,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认知特点设置课程;另一方面,学校安全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家校沟通机制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也需进一步紧密。面对网络空间带来的新型欺凌与侵害风险,普法内容与方式也要及时更新,强化数字素养、网络证据意识,并提升线上求助渠道的可达性。持续推进“进校园、入社区”的常态化工作,将更有助于把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罗源县的实践表明,法治教育只有做细做实,并与家庭、学校、社区等力量形成协同,才能更有效地为青少年筑牢安全防线。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深入实施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将完善,让更多孩子在更安全、更清晰的规则与支持中成长。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