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撑腰,咱们国家搞绿色发展就更有底气了

今年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时,江苏代表团拿出了三条宝贵的实践经验写进了草案,这可是咱们国家最早摸索环境审判路子的地方之一。咱们先看第一条,江苏在2008年就让无锡中院建了全国第一家专门管环保的中级法庭。等到了2019年,他们又搞出了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来设法庭的大动作,跨区集中管的那种模式叫“9+1”,这在全国可是个新花样,后来都被大家给学去了。第二条是跟赔偿还有公益诉讼有关的,草案里明确说了国家要把这两样制度给完善好。还记得吗?那个全国第一起由政府直接告人的环境损害赔偿案子就发生在江苏。另外检察院方面做得也挺好,办这种案子时间最长、数量最多,去年最多的时候一年办了一百六十多起。最高法院看中了这里面有九个典型案例,直接当成指导性案例发到了全国法院那边。 最后一条是说怎么把大家捏合成一股绳。以前搞环保的人多嘴杂、部门林立,就拿长江来说吧,有交通的、海事的、自然资源的、环保的,还有监察、法院、检察院好几拨人。法典草案就要求这几方得好好配合。江苏这边早就开始动手了,为了抓长江禁渔和整治非法采砂,多个部门一起商量着干统一的事,标准统一了、步骤一致了,打击效果那是相当好。有了这部生态环境法典撑腰,咱们国家搞绿色发展就更有底气了,在国际上也能站得更稳。这份法律把以前的司法摸索都给总结进去了,升成了规范条文,这意义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