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了一批关于彩礼的案例,主要是告诉大家怎么判断钱是彩礼还是普通的礼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了一批关于彩礼的案例,主要是告诉大家怎么判断钱是彩礼还是普通的礼物。他们特意弄了这些例子,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打官司的时候得看这些钱到底是干吗的。有的时候不光是现金或者首饰,像买房子、车子的大笔钱,如果是为了结婚才给的,那性质上也算彩礼。就有一个例子说,赵某给了李某一笔买车钱,是因为李某答应办完手续就领证结婚。法院看了聊天记录,觉得这笔钱确实是为了结婚准备的,所以认定是彩礼。后来两人没结成婚,法院考虑到车磨损了还两人一起过日子这些情况,就让李某退了部分钱,没答应全退。这说明法院还是看给钱的目的是不是结婚。 另外还有些情况是把恋爱时的日常开销也当彩礼来要的。最高法说了,平时吃饭、出去玩、送点小东西或者发“520”这种有含义的红包,这些都是朋友之间的情意行为,不是法律上的彩礼。有个叫刘某的人跟张某分手后非要回钱,结果法院一看转账记录都是日常花的或者是互赠的小礼物,最后就驳回了他的要求。这就是告诉大家,恋爱里的小钱花了就花了,法院不会去管这些私人生活的事。 最高法还特别强调不能借结婚名义去要钱。如果查出来有人拿结婚当幌子要高额财物,法院肯定会让他们退回来。如果严重了还得追究刑事责任。判断是不是骗钱不能光看领没领证,要看两人是怎么认识的、平时怎么过的还有谁有过错等等因素。 这次发布案例就是想给各级法院一个明确的处理标准,也让老百姓知道法律到底怎么算这笔账。它既保障了给了彩礼那一方的权益,也不让平时谈恋爱花钱的事被搞乱了套。这能帮大家树立健康的婚恋观,把旧习俗改改好,让家庭关系更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