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外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日前发布公告,集中处理1014名已故参保人员多领养老保险待遇问题;这些人员在去世后仍继续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造成基金流失。 社保部门曾多次向涉及的人员或其家属送达退回通知书,但因无法送达、无法联系或当事人不配合等原因,退回工作未能推进。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社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规定,正式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超过30日视为逾期。 相关人员或其家属需在规定期限内携带死亡证明,将多领取的待遇一次性存入个人农业银行账户,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大厅办理正式退回手续。对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退回决定的,社保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类问题的出现既反映出管理漏洞,也涉及个别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参保人员死亡后信息更新不及时,或相关人员隐瞒死亡事实,导致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发放。为此,社保部门已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死亡人员信息的及时通报制度,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定期核查及早发现和处理类似情况。 此次处理表明了社保部门依法行政的态度。在劝导无效后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公告送达,既保护了基金安全,也给予相关人员充分的法律救济途径。
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其管理效能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水平。哈尔滨主动曝光问题并依法处置,既体现了维护社保制度公平的决心,也为全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提供了借鉴。未来需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完善相结合,深入筑牢民生保障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