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全国范围家庭共济 惠民政策再升级

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保障模式;长期以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限本人使用,用于支付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部分。由于使用范围较窄,不少个人账户资金长期沉淀,保障功能未能发挥。为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能,国家医保部门持续推进制度完善。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首次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开启医保资金家庭共济的新模式,让部分沉淀资金能够用于家庭成员的健康支出。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继续优化政策,将共济亲属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涵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互助范围随之拓展,更贴近现实家庭结构与照护需求。12月2日,国家医保局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向同为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地域共济使用,标志着个人账户共济由地方探索迈向全国实施。跨省共济政策在管理机制上更注重规范与便捷并重。共济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充分尊重参保人选择权;参保人医保关系发生变动时,共济关系自动解除,便于管理衔接;同时支持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满足不同家庭的实际需要。在提升灵活性的同时,也有助于降低不规范使用风险。就现实效果而言,跨省共济带来多上利好:一是盘活个人账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家庭互助增强制度的保障温度;三是对异地工作、分散居住的家庭成员更为友好,减少地域带来的就医购药支付障碍;四是促进个人账户功能更好融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当前,跨省共济具备全国推开的基础条件。医保信息系统持续完善为跨省办理提供支撑,医保钱包等数字化工具提升了操作便利度;各地医保部门也在加强政策解读与业务指导,帮助参保人顺利办理共济关系。

医保制度改革的关键,不只是扩大覆盖范围,更在于让制度资源更有效地用到需要的人身上。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把家庭互助从地域限制中“解放”出来,是对群众生活方式变化的及时回应。把好安全关、服务关、规范关,让每一笔个人账户资金用得清楚、用得放心,才能让改革成果更稳定地转化为千家万户可感可及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