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肉冒充驴肉销售79 万元获刑8年

2023年2月25日,被告人崔某在微信里联系了刘某,要求杀一匹马给店内保证正常运营。2024年10月16日,刘某开始多次向这家饭店送货,每次都带有送货单。检察官发现,这些送货单上写的都是“驴肉”、“驴骨头”、“驴血”、“驴杂”等,从来没出现过“马肉”字样。并且,明明都是标着“驴肉”的货物,价格却差得很大。大部分货物以每公斤15元到18.5元的价格购进,一共7586.5公斤;还有少部分货物以每公斤24元、28元的价格购进,总共才13.5公斤。后来证明,那些低价的“驴肉”其实是马肉,只有少量高价的才是真的驴肉。 2024年10月的一天,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一家“某驴肉饭店”可能存在以假充真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刻进行了抽样送检。结果显示样品里根本没有驴肉成分,反而是马肉成分。 2025年2月,案件被移交给了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讯问的时候发现王某和崔某死活不承认冒充驴肉,反而说他们卖的就是马肉,并且已经告诉了顾客,顾客是自愿买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们还找来了多名“证人”出庭作证。 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没有轻信他们的话,而是把目光转向了客观证据。后来找到了一个关键突破口:崔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2023年2月25日他联系刘某杀马的事情。 检察官调取了饭店的菜单、招牌、海报等物证显示所有对外宣传的东西上都写着“特色驴肉”、“带皮酱香驴肉”等字样,菜单上全是“驴”字,找不到一个“马”字。 与此同时收银系统记录也显示每一笔销售的商品名称都是“驴肉”相关菜品,价格也和市场上的驴肉价格差不多平均每公斤50元。 另外所谓的“证人证言”也有问题:多名证人跟王某崔某都是朋友亲戚关系,而且证词内容非常雷同根本没有客观性。 在这些铁证面前王某崔某彻底崩溃了他们承认了用马肉冒充驴肉销售的事实还确认了销售金额79万元。 2025年5月经过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两人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后判处王某崔某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