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在重大决策前开展意见征集已成为法定程序,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值得警惕的异化现象。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单位在征求意见环节存在明显的"走过场"倾向:有的在决策临近尾声时才突击下发通知,要求基层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研提;有的则采取"定向发函"方式,只在特定小圈子内循环论证;更普遍的是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的征求意见,导致被征求对象只能以"无意见"应付了事。
深入分析发现,这些问题的产生存在多重原因。
首先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个别领导干部将征求意见简单理解为"程序要求",而非决策的必要环节。
其次是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规范的征集标准、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有效的反馈渠道。
再次是考核导向存在误区,过度强调"完成率"而忽视"采纳率",导致重形式轻实效。
这种"征而不用、问而不理"的现象已经产生明显的负面效应。
从短期看,它直接影响了决策质量,可能导致政策脱离实际;从长远看,则会严重挫伤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形成"决策者抱怨听不到声音,群众认为说了也白说"的恶性循环,最终损害政府公信力。
要破解这一困局,需要多管齐下构建长效机制。
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明确征集时限、扩大参与范围、细化问题设置,确保征集工作有的放矢。
在技术层面,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拓宽参与渠道,降低建言门槛。
最重要的是建立"征集-分析-反馈"的闭环机制,对每一条建议都要做到"件件有回应",特别要完善未被采纳意见的说明制度。
值得期待的是,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深入推进,各地已开始探索创新做法。
如某省建立"意见征集大数据平台",实现意见建议的智能分类和精准推送;某市推行"双随机"征集机制,既随机抽取被征求对象,也随机抽查意见采纳情况。
这些实践表明,只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意见征集完全可以从"程序要求"转变为治理效能提升的"助推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的真实与回应的诚意。
征求意见不是“走一遍流程”,而是把人民立场、专业判断和基层经验融入决策的必要环节。
让每一条建议都有去处、每一次表达有回声,才能把“听民意”从口号变成治理能力,把“问计于民”从形式变成常态,在不断增强公信力中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