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15年后责任之争再起:东电股东与避难者呼吁最高法院重审追责

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东日本大地震及福岛核泄漏事故,至今已过去15年。

这场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核灾难之一,其深远影响仍在持续发酵。

12日,由东京电力公司部分股东和民间团体组成的原告方,在最高法院前举行集会,要求受理针对东电原管理层的责任追诉案件。

问题核心在于司法认定的反复。

2022年7月,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东电5名前高管中4人需向股东赔偿13.3万亿日元(约合5756亿元人民币),认定其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海啸风险。

然而2024年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却推翻该判决,认为"无法预见超大规模海啸",这一逆转引发原告方强烈不满。

深层矛盾指向系统性责任缺失。

集会现场,福岛县民佐藤真弥指出,政府持续缩小避难区域的行为变相剥夺灾民援助资格,约2.4万名登记避难者中仍有超三成无法返乡。

来自茨城县的避难者更揭露,事故责任主体至今模糊不清,"如同被刻意掩盖"。

技术层面,东电2008年内部报告已显示厂区可能遭遇15.7米海啸,但管理层未升级防护措施。

法律专家分析,二审判决采用"预见可能性"标准存在争议,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将成日本司法界重要判例。

前瞻观察显示多重治理困境。

日本政府2023年强行推进核污染水排海,2024年拟将赔偿基金规模扩大至10万亿日元,但民间信任度持续走低。

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报告指出,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辐射量仍超安全标准47倍。

15年时光流转,福岛核事故留下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见。

从司法追责的反复拉锯,到避难者权益的长期悬而未决,这场灾难暴露出的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安全隐患,更是治理体系的深层次问题。

历史不应被遗忘,责任不能被回避。

唯有正视过去的教训,建立透明公正的问责机制,切实保障受害者权益,才能真正抚平灾难造成的创伤,为核能的安全利用提供坚实保障。

福岛的今天,理应成为全人类反思核安全治理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