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月起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14种纳入报销并强化“双通道”监管

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新年伊始,一项关乎全省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政策正式落地。

自1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14种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体系,标志着该省医疗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

此次目录调整呈现鲜明特点。

新增的114种药品中,一类创新药占据半壁江山,达到50种。

这些药品聚焦重大疾病治疗需求,在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性覆盖。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入选药品既有填补临床空白的创新品种,也有同类药物中疗效最优或性价比更高的品种,能够更好满足不同患者群体的多样化诊疗需求。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河南省在执行中兼顾刚性与柔性。

一方面,省医保局明确要求全省各统筹地区严格执行新版目录,不得擅自调整药品品种、分类等内容,保持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另一方面,针对未续约被调出目录的谈判药品,特别设置6个月过渡期,至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仍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充分保障参保人员用药连续性,避免治疗中断风险。

在支付机制上,河南省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医保支付标准,新纳入的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依据。

当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时,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低于支付标准时,则按实际价格和医保规定报销。

这一机制既保障基金安全,又为患者留出降价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河南省同步推进配套管理体系建设。

经专家评审论证,66种药品被纳入门诊特定药品及双通道管理范围,包括注射用布西珠单抗注射液等高值药品。

双通道管理模式打通医院和药店两个渠道,配备相关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处方,实现全流程监管,有效防范欺诈骗保行为。

供应保障是政策落地的关键环节。

省医保局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于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开设临时采购绿色通道。

谈判药品不受一品两规限制,对于法律法规禁止药店销售或未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要优先配备保障,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药品。

本次政策调整的一大创新在于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

国家医保局首次制定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探索新路径。

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的配备工作参照医保谈判药品执行标准,有助于形成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的良性互动格局。

从政策设计来看,此次调整体现出精准施策的鲜明导向。

通过将创新药快速纳入医保,缩短患者等待时间;通过统一支付标准,避免地区间待遇差异;通过双通道管理,拓宽药品可及渠道;通过商保衔接,构建多层次保障网络。

这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共同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既是回应民生关切的温度计,更是医疗体系改革的晴雨表。

河南此次政策落地,通过精准扩容、科学支付、严密监管的组合拳,不仅缓解了患者“药篮子”压力,更探索出医疗保障提质增效的新路径。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如何让更多救命药从“目录名单”转化为“患者口袋里的实惠”,仍需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的持续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