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规范医疗机构亡故患者服务管理 严禁外包太平间及开展殡仪服务

近年来,围绕亡故患者处置环节的服务不规范、信息泄露、殡仪服务“渗透”医疗机构等现象,社会关注度持续升高。

一些机构在遗体转运、暂存管理上存在流程不清、责任边界模糊的问题,个别人员借机兜售殡葬用品、诱导家属高消费,甚至出现倒卖《死亡证明》、通过非法渠道获取逝者及家属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也容易引发纠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此次六部门联合出台规定,旨在以制度化、流程化方式补齐短板,推动各环节可追溯、可监管。

从“问题”看,亡故患者处置横跨医疗、殡葬、公安等多领域,涉及证件签发、遗体转运、秩序维护、隐私保护等多个环节。

一旦流程不透明或监管不到位,极易出现“灰色链条”:一方面,家属在悲痛情绪中信息不对称、选择困难,容易被不法人员趁机牟利;另一方面,部分环节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导致遗体滞留诊疗区域、院内人员违规联系殡仪服务、第三方在院内“蹲点”揽客等情况时有发生。

从“原因”分析,主要在于三方面:其一,机构责任边界不清,医疗卫生机构容易被裹挟承担本不属于医疗职能的服务;其二,死亡证明管理链条长、使用频率高,若空白证管理、用印审核、发放登记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可能形成违规开具和倒卖空间;其三,个人信息保护和重点区域巡查不足,给社会人员获取敏感信息、实施骚扰营销留下可乘之机。

上述问题叠加,既损害逝者尊严和家属权益,也加重医疗机构处置压力。

从“影响”角度看,规定的落地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

对医疗机构而言,明确“立足主责主业”的边界,有助于减少非医疗事务干扰,维护门急诊、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秩序,降低因遗体滞留、纠纷升级带来的风险。

对群众而言,通过禁止院内陈列售卖殡仪用品、禁止工作人员代为联系殡仪服务、禁止推荐诱导强制指定机构等要求,可有效减少被动消费和被诱导消费的可能,提升获得感与安全感。

对治理体系而言,推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并探索死亡证明电子化管理,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压缩违法违规空间。

围绕“对策”,规定对关键环节提出了更细化、可操作的要求。

遗体处置方面,强调优化遗体转运流程,提高转出效率;确有必要可设置遗体暂存区,已设太平间的原则上仅提供暂存服务并参照暂存区管理。

亡故患者遗体应及时转出,院内死亡的应立即转运至暂存区,严禁停放在暂存区以外场所;由殡仪馆及时接运,在医疗机构暂存区临时停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同时,明确严禁使用院前急救车辆、非急救医疗转运车辆转运遗体,防止资源错配和管理风险。

死亡证明管理方面,规定进一步厘清签发主体与流程:在医疗机构内或来院途中正常死亡者由救治机构签发;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发;非正常死亡需开具证明的,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负责。

医疗机构须建立填写、审核、用印、发放等制度流程,健全空白证明管理、废证回收、签发用印信息登记追溯体系,实行证章分离、双人共管,从制度上强化防范、提高追责能力,并推动电子化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

信息保护与秩序维护方面,规定要求建立亡故患者及家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禁止违规提供家属信息、禁止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诱导高消费;同时加强门急诊、重症监护室、暂存区等重点区域巡查,防范并及时制止社会人员“蹲点”“扫楼”。

对因纠纷将遗体滞留诊疗区域的,强调加强沟通妥善处置;对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监管层面,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强化协同:卫健部门加强院内场所和死亡证明签发管理,民政部门督促殡仪馆及时接运并移交违法线索,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相关部门共同形成闭环治理。

从“前景”判断,随着全流程管理规范落地,医疗机构涉亡故患者服务将更加清晰、透明,殡葬服务市场也将进一步回归公开、合规的轨道。

下一步的关键在于执行力度与协同效率:一方面,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完善配套细则,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区域的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另一方面,推进死亡证明信息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将为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只有把制度要求落实到日常操作中,才能真正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净化行业生态。

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服务管理规定的发布,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维护了逝者尊严和家属权益,也保护了医疗场所的纯净性和医疗秩序的稳定性。

这一规定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服务;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各界要形成共识,尊重规则、遵守规则。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亡故患者服务的规范化、人性化和制度化,让医疗机构回归医疗本位,让逝者得到应有的尊重,让生者获得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