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李先生花了大价钱在甲家具店买了一台一拖五的中央空调。安装那天,他发现室内机的型号被刮花了,电机的二维码也残缺不全,就向县里的市场监管局投诉了。鉴定报告出来说:“这个空调不是原装正品,机身上的条码、铭牌还有二维码都被人为破坏了。”李先生找家具店多次商量都没解决问题,于是把诉状交到了法院,要求退钱和三倍赔偿。这个案子引发了一个新问题,买空调怎么成了“窜货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家具店明知自己卖的是窜货机还故意隐瞒真相,让李先生误以为买到的是正版原装机,还能享受官方售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三。 法庭经过审理认为甲家具店构成欺诈事实,判决甲家具店给李先生退一赔三。判决结果显示出诚信经营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还规定:赔偿金额如果不足五百元,应按五百元计算。法官提醒大家在买空调时一定要认准“身份证”,让商家出示机身条码、电机二维码和全国统一保修卡。如果发现信息被涂改或者缺失就要拒绝收货并举报投诉。通过这次案例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商家的失信行为绝不姑息纵容。2022年这个案子对失信商家来说是个很大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