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式上调20元,从每月143元提高至163元。这个调整惠及全国超过1.8亿城乡居民,中央财政承担兜底责任,1月至6月的补发差额将于7月底前统一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保卡账户。 从各地公布的调整方案看,甘肃金昌市率先明确当地标准调至249元,65岁以上老年人可达253元。黑龙江省在中央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10元,省级最低标准达到193元。山东、广东、辽宁、河南、四川等省份也在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然而,各地实际发放水平呈现显著差异。上海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达每月1555元,预计2026年有望突破1600元。北京市标准为998元,距离千元关口仅一步之遥。江苏省情况较为复杂,省级最低标准为248元,但苏州达到750元,昆山690元,常州515元,而苏北部分地区仅在省标水平。安徽无为市根据年龄分段,标准在205元至220元之间。四川凉山等地基础养老金为193元,但参保人根据缴费档次不同,实际领取金额可从两百余元至七百余元不等。 这种差异背后,是地方财政实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体现。经济发达地区凭借雄厚财力,在中央标准基础上大幅加码,为本地居民提供更高保障水平。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制于财政能力,只能维持在较低标准。同一省份内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养老金水平可相差数倍,区域内部不平衡问题同样突出。 从制度设计角度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政府可适当提高的机制。这一安排既保证了制度的全国统一性,又给予地方一定自主权。但在实践中,地方财政能力的巨大差异,导致保障水平出现明显分化。对依靠基础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的老年人来说,每月一两百元与上千元的差距,意味着生活质量的天壤之别。 专家指出,缩小区域间养老保障差距,需要更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机制,加大中央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应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定期调整,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不因通货膨胀而下降。此外,还需引导和鼓励居民在年轻时选择较高缴费档次,通过个人账户积累提高退休后待遇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调整是社会公平的晴雨表;当上海老人在规划退休生活时,西部山区的老人可能还在为基本开支精打细算。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当下,如何让1.8亿参保老人共享发展成果,既是对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