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已婚男子钱某在网络平台关注了女主播于某,和于某展开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他们之间的这段关系并不是单方面的,因为钱某还为了维系这段关系给于某打赏。孙某得知这个消息后,把女主播于某还有这个网络平台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把这笔打赏款给返还回来。 法院审理后做出了判决。 法院认定钱某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打赏,完全没有顾及公序良俗。 法院觉得他的这个行为是无效的,因为他这样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婚外情。 所以法院判于某全额返还这笔打赏款。 江苏高院这次公布的典型案件就在3月8日,这起案件还有个涉及金额的数字呢。根据平台的分成规则,于某获得40%的打赏款,而平台公司则得到了60%。所以于某应该把自己拿到的40%还给孙某。 那平台公司呢?他们也有责任。因为平台公司对于主播穿着暴露、直播内容低俗这些问题监管不力,所以被判承担30%的返还责任。 所以最终这笔钱就全部归妻子孙某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