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撒下去,用“电毒炸”的招数捉鱼,把几万块钱装进了腰包。

把“绝户网”在禁渔区撒下去,用“电毒炸”的招数捉鱼,把几万块钱装进了腰包。从2021年11月到2022年6月,张某、陈某这七个人就这么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还把渔获物倒给余某和刘某,让这两人接着低价转卖牟利。 这一行为不仅让武宁县的水产资源受损,还得为破坏环境付出代价。检察院不仅告他们刑事罪,还以公益诉讼的名义要求赔钱道歉。法院最后判了九个人有罪并缓刑,还让大家掏出四万多块钱来修复生态。 这种“毒药捕鱼”的行为违反了水产资源保护的法规,情节严重就要坐牢。至于余某和刘某知道鱼来路不正还收着卖,就是在帮坏人销赃。虽然最后被抓了现行,但这笔账不仅要算到他们头上,还要算到那个被污染的“大湖”头上。 检察院这次把民事赔偿的要求一并提了出来,就是想让这些人赔进去的钱真正用在增殖放流上。这四万多块钱必须用在投放鱼苗上,不能打水漂。这也给其他想钻空子的人提了个醒:千万别在禁渔期做坏事,一旦被盯上就得坐牢赔钱。 这时候再回头看看那些法条里的规定就知道了:藏钱、转货、收购违法所得,最多判七年;而在禁渔期用电捕鱼或者毒鱼,情节严重也能判三年以下。这些都是实打实的惩罚标准。 今后的日子里,检察部门还会盯着这笔钱怎么花。一定要把鱼苗放下去,把“绝户网”彻底掐断。只有让每一次“放生”都变成实实在在的“守护”,才能让湖里的水生物种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