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遇到过因为调岗引发的纠纷,到底是公司单纯想换个部门干活,还是想变相把你辞退?让我们看看盛某的这个案子怎么划定这条线。 故事从2011年7月说起,盛某进了一家通讯科技公司,签了三次固定合同,最后定了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岗位是“成本核算”。公司里柔性线路板和塑胶制造这两个部门平时是分开干的,算成本也是分开算的。到了2018年5月,公司决定战略调整,要把盛某还有几个同事直接调到塑胶事业部去,办公地点从3号楼搬到4号楼,原来的合同条件也不用改。盛某觉得这两块业务差别大,死活不去新部门上班,也不参加人事安排的培训。公司给了好几回通知催他去上班,还处分了他几回,最后在2019年1月直接以严重违纪的理由把他给开除了。盛某觉得这是违法开除,就跑去申请仲裁,索赔119700元赔偿金。 仲裁的焦点主要是:一次本来合理的调岗怎么就成了合法解除?首先看劳动合同,上面只写了岗位是“成本核算”,根本没说必须待在哪个部门。公司把同一岗位放到不同事业部,其实就是生产经营需要导致的小变动,这不算对岗位的实质改变。《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了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还得书面写下来,但法律也给了企业调整岗位的权利。这次塑胶业务本来就是公司的重要板块之一,盛某工资一分没少发,岗位也没降职降级,完全符合合理调岗的标准。而且盛某连着拒不到岗、拒绝培训还不看处分通知,这已经算多次严重违纪了。公司规章制度里早就写着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程序和事实都没问题。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企业得用好自己的自主权,但千万别走这三条道。提前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里写清楚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岗位能大大减少争议发生的概率。调岗的时候必须给个书面理由证明是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的,还要把决策会议纪要这些证据留好备查。待遇绝对不能降低工资补贴或者绩效奖金,不然很容易被认定为变相辞退。 对于员工来说拒绝调岗也得讲策略。要是新岗位性质跟原来完全不一样、工资变少了或者带有侮辱性那可以写个书面回复保留证据依法维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者索赔;但如果是无缘无故旷工或者拒绝参加培训也会构成严重违纪导致被开除。 最后给大家一个结论:调岗只要事前有约定、事中有正当理由、事后工资不降低就能平衡好企业自主权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的关系既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也防止把内部调整变成变相解雇最终实现双赢局面市场环境变化快企业需要灵活用人劳动者也需要稳定预期法律既保障了企业又保护了劳动者大家都能找到一个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