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候出了个奇案,说的是个女子为了私情,竟然伙同情夫给亲夫灌铅毒死了。这事儿本来都算是给掩过去了,结果后来又出了个岔子,尸体失踪了,最后把她们都给连累出来了。清朝有个县发生了这么一档子怪事,一名男子死在了路边。地保赶紧跑去报案,求官员来验尸。天色太晚了,地方官就跟地保说,你先派人守着,等明天天亮了我再亲自来看。谁成想,当晚天气突然变冷了。负责看守尸体的人实在顶不住寒气,就跑去村口喝酒取暖偷懒去了。等他喝得晕晕乎乎回来一看,尸体竟然凭空没了。这可把地保吓得够呛,难道这死人又活了自己走了?他心里一阵后怕。按照清朝的法律,报假案可是大罪啊。地保看着那个看守尸体的人,俩人一合计,心一横决定铤而走险——反正附近有个新坟头,里面的尸体估计还没烂透,不如挖出来充数吧。 经过一番商量后,地保也同意了这个馊主意。等地方官到了一看是一具新的尸体,怒目圆睁地骂道:“你这是盗尸大罪!”妇人倒是个急脾气,立马跳脚反驳:“我哪有什么罪?”地方官慢条斯理地分析道:“你丈夫死得蹊跷。乙某打小就是你娘家邻居,跟你有情分。你俩合伙弄死他,不就是想遮羞吗?”听了这话妇人脸色唰地白了。官员懒得跟她多费口舌,直接下令把尸体剖开,结果在肚里真掏出一块沉甸甸的铅块。铁证如山,妇人吓得面如土色只好认罪。乙某见她招了也跟着招供了。 原来妇人跟乙某从小就好上了。她丈夫不让她回娘家探亲,他俩的幽会全给挡住了。于是他们俩就合计着把丈夫给害了。结果没想到天意弄人,因为这桩简单的盗尸案反倒把这起谋杀案给翻出来了。这事儿真是让人唏嘘啊!明明两个凶手都逃脱了惩罚,最后却因为一次尸体丢了的意外都被抓了。看来善恶到头终有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