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雷军在本次大会期间提交了五项建议,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与智能化产业发展两大主线,涉及人形机器人产业化、智能汽车安全治理、科技公益事业、复合型人才培养及工业旅游等领域,体现了科技企业家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深度思考。
在人形机器人产业化应用方面,雷军指出,我国在该技术领域已形成一定先发优势,但距离大规模工程化应用仍存在明显差距。
当前人形机器人面临工艺稳定性不足、单体硬件成本居高不下、车间工位部署数量有限等瓶颈问题,导致其在制造业中仍处于"学徒工"阶段,尚未实现向"正式工"的转变。
针对这一现状,雷军建议从三个层面发力:一是加快突破工程化落地的关键技术难题,形成规模化量产能力;二是扩大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对部署人形机器人且综合自动化率达到国内外一流水平的制造工厂给予产业补贴和优先准入等政策支持,提高设备使用率;三是加强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为人形机器人应用提供规范保障。
在智能汽车领域,雷军重点关注智能化发展给传统道路交通安全文明体系带来的挑战。
他分析认为,当前智能化技术路线呈现多元化特征,难以用统一标准进行规范,不同汽车产品的智能化能力表现差异较大;驾驶培训内容与考核标准尚未与车辆新技术、新功能有效衔接,未能全面涵盖智能配置操作规范,可能引发驾驶人误用智能功能,形成交通安全隐患;此外,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有待优化,智能驾驶安全宣传普及工作亟需加强。
为应对上述挑战,雷军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在技术标准层面,建议由主管部门和行业机构牵头,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标准建设,有序推动驾驶考核项目向智能化领域延伸,稳步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内容在驾考中的权重,明确智能化系统使用边界、操作流程规范与安全运行要求,引导驾驶人树立"人机协同"安全驾驶理念;在驾驶培训环节创新建设现代化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研发推广融合场景认知、复杂路况模拟、危险情境处置等功能的新一代驾驶模拟实训装备。
在治理体系层面,雷军建议前瞻部署智能汽车时代交通法规体系,将L2级辅助驾驶"脱手脱眼"行为纳入交通违法处罚范畴,尽快明确L3、L4级智能驾驶安全准则。
同时明确车企主体责任,强化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对辅助驾驶功能的正确宣传引导和用户告知培训责任,加强企业宣传自律,承担主动告知消费者智能化功能使用边界的义务;鼓励车企主动开展高阶驾驶培训,强化用户对车辆工况边界的认知,增强驾驶人在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还应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适配,提升通行安全与效率。
在社会宣传层面,雷军强调应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的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强化政府、企业、社会、媒体协同联动,线上开展精准科普宣教破除认知误区,线下推进沉浸式、针对性宣传引导,帮助公众树立对智能驾驶系统的理性认知。
同时厚植文明驾驶核心理念,强化交通违规行为警示教育,健全安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倡导"人机共驾"时代的安全驾驶准则,推动智能交通安全规范深入人心、落地践行。
此外,雷军还就支持科技公益发展、加快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复合型人才、优化工业旅游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议,体现了对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建设的全面关注。
从人形机器人的产线应用到智能汽车的安全规范,雷军的建议既有对技术瓶颈的精准把脉,更包含对产业生态的前瞻布局。
在全球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这些议案不仅关乎单个行业的发展,更是我国抢占科技制高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落子。
当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形成合力,"中国智造"的蓝图方能加速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