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啊,20年了,孙燕姿这就一直陪着我了。记得小时候的那些事儿,盗版cd 加上128mb的

唉,你看啊,20年了,孙燕姿这就一直陪着我了。记得小时候的那些事儿,盗版CD加上128MB的MP3,每天循环个不停。12岁那年,周杰伦的《The Moment》出来后,她突然就没动静了。结果2007年她又回来了,低调得像没事人似的。那会儿我还挺不服气呢,觉得这歌手怎么这么任性,不把舞台让出来。后来才知道啊,她其实就是想干啥就干啥。这股子劲儿也传染给我了,上学时候敢在课堂上偷偷放大声听她的歌,工作了以后面对KPI也敢说不。现在想想,喜欢燕姿就是我最好的个性盾牌嘛。 那时候上大学手头宽裕了点,我就赶紧把喜欢燕姿这件事给落实了。我跑去台北抢台版的《是时候》签名,还托在出版社的朋友带回来《Kepler》的签售CD。假期的时候还连着看了三场演唱会。这些门票根、海报、CD封面啊,我都好好收着呢,看着就像时间勋章似的。 现在嘛,我不像以前那么张扬了。新专辑也不用熬夜等了,演唱会门票也不用抢了。只要燕姿一声招呼,我立马就去见她。现在她对我来说啊,不再是排行榜上那个名字了。她更像是住在心里的家人一样。就算物理距离远着呢,但精神上特别近。 我记得那年我蹲在她住的酒店外面啊,离她也就一米远吧,结果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就想确认一下她安全就行。 你说这种感觉奇怪不奇怪?小学同学当时把《风筝》CD往我面前一递我没当回事;现在呢?我居然愿意飞半个中国去看她一眼。 这种偏爱啊没什么道理的,就是很坚定的。 你觉得呢?如果说爱意是围绕着她的光环的话,那偶像在这光环里也就成了剪影了吧。其实她就像一条隐形的线呢,把过去的我和现在的我串起来了。 下次她再开口唱歌的时候啊,我还是会像二十年前那样,把耳机音量开到最大。然后悄悄地跟她说一句:谢谢你一直唱给我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