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政务服务数字化加快推进,政务移动应用便利办事、提升效率上确实发挥了作用,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出现重复建设、功能重叠、任务叠加等问题。基层反映较集中的是:同类事项要不同平台多头填报,信息反复采集、重复反馈;部分平台上线后使用率不高,维护更新跟不上,成了“装了不用、用了不顺”的工具;个别地方还把点赞量、投票数、转发量、在线学习时长等网络数据与考核挂钩,导致“线上留痕”挤占线下走访、问题处置和项目推进时间。 (原因)这些症结背后,既有技术与治理体系衔接不顺的问题,也有政绩观和管理方式偏差的影响。一是统筹不足,条块分割下“各建一套”,部门间数据标准不统一、接口不连通,新的信息孤岛随之形成;二是论证不充分,一些项目更关注“有没有”,忽视“好不好”,需求调研、成本评估和持续运维安排缺位;三是考核偏向可量化的“痕迹指标”,在层层传导中被异化为“数字任务”,让政务工具从“便民利民”滑向“为考核而用”。 (影响)数字化领域的形式主义不仅造成财政资金和运维资源浪费,更会抬高基层治理成本、削弱行政效能。一上,多平台、多入口增加群众办事负担,影响对政务服务的体验与信任;另一方面,干部把精力耗在“填表、打卡、截图、转发”等操作上,工作被切碎,挤压了对矛盾纠纷排查、民生诉求解决等实务工作的投入。久而久之,还可能固化“以流量论成绩”的评价逻辑,偏离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初衷。 (对策)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办法》以制度划出边界、明确导向,体现以规范促提升、以减负增效能的取向。其一,强调避免同质化建设和运营,要求加强统筹整合,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开发和重复投入,为数据互通、业务协同提供制度约束。其二,明确不得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App,强调以群众和基层真实需求为导向,防止“装机率”“覆盖率”演变为面子工程,让应用回归服务功能。其三,提出不得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释放清晰信号:看政绩要看实绩,看服务要看实效,考核应回到解决问题、提升满意度上。 围绕落实《办法》,多地下一步需在“立项—建设—运营—评价”全链条形成闭环管理:严格项目立项评审与必要性论证,把好入口关;对存量应用开展清理整合,对功能相近、低频使用、维护困难的坚决下线或并入统一平台;加快统一数据标准、开放接口,推动“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减少重复填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办事便捷度、事项办结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核心指标,推动干部从“指尖忙碌”转向“现场解决”。 (前景)可以预期,随着《办法》落地,政务移动应用将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数字化工具在治理体系中的定位也会更清晰:不再是增加负担的“任务端”,而是优化流程的“服务端”。在更严格的规范约束和更科学的评价导向下,政务服务有望实现入口更统一、数据更顺畅、办理更高效;基层干部也能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把重心放到走访调研、纾困解难、推动发展上。
政务App的规范整治不只是技术层面的调整,更关乎治理理念的校正与转变;只有让数字化工具从考核的“指挥棒”回归服务的“助推器”,让干部从“屏幕后面”回到“群众身边”,才能实现技术赋能与治理增效的良性互动。这场“指尖上的革命”——考验各级政府执行能力——也检验为民服务的初心与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