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在这桩买卖合同纠纷中,居然有人把法律规定玩成了儿戏!刘某欠了李某15.6万元货款,直到2023年11月,李某也没拿到一分钱。眼看收不回钱,李某灵机一动,把自己的债权拆成了三部分:1%(也就是1560元)给了某投资企业,29%给了某资产管理公司,剩下70%自己留着。协议里还特别注明,李某的维权费用全由某资产管理公司出,诉讼退费的钱归某投资企业。原来,两家公司的老板其实是亲戚,他们早就盯上了这块肥肉,专挑小债权转手打官司赚差价。 法院一查吓一跳,事情全不是表面看起来那样。某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里压根没有“诉讼代理”这四个字,根本没资格接活儿。他们这么折腾,其实是想把自己的业务伪装成讨债公司,好规避监管从中牟利。最荒唐的是,明明是去要债的协议,却写得像在做买卖。李某把钱转给别人后还在亲自催账,这就说明他压根不想放弃追债的权利。某资产管理公司接手了29%的债权,却要扛下70%的律师费,这算盘打得也太精了。 说白了,这份所谓的《债权转让协议》就是个幌子。刘某欠的钱是多少还是多少,某投资企业根本没权利替李某去要账。现在法院判了:这协议无效,某投资企业一分钱债权也拿不到。 法官说了,这种行为实在是太恶劣了!它不仅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规矩,还把诚信的价值观给丢了。想在法律圈混饭吃,就得有真本事和执照。以后大家找律师帮忙时可得擦亮眼睛了,别被那些披着“法律咨询”外衣的机构给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