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46号令明年起施行:央企违规经营投资终身追责,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深入加强

问题——一些历史遗留事项仍影响部分职工权益落实。业内反映,部分企业在改制重组、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过程中,曾出现安置补偿核算不规范、社保衔接不顺、档案材料缺失等情况,导致个别职工在工龄认定、待遇核算、补缴情形及责任划分诸上遇到阻碍。随着职工维权意识提升、监管要求趋严,如何依法合规前提下推动历史问题有序化解,成为国资监管和企业治理需要直面的课题。 原因——监管从“事后纠偏”转向“全链条问责”,制度短板亟待补齐。近年来,央企经营规模扩大、投资更加多元,一些领域专业性强、链条长、合作主体复杂,若责任边界不清、程序不严、监督不到位,容易引发决策失当、违规操作甚至利益输送。同时,个别企业仍存在“人走事了”“退休免责”等错误预期,削弱制度约束。第46号令以规章形式完善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和措施,意在把权责对等、失责必问落到制度层面,对违规经营投资和侵害职工权益行为形成更有力的约束。 影响——“终身追责”增强震慑,也为权益纠偏提供制度抓手。办法将追责对象聚焦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重大问题施加更严格、更持久的责任约束,明确责任不因岗位调整、离任、退休等而自然免除。对社会关注的职工权益事项,制度导向更为明确:企业在改制、安置、社保缴纳、档案管理等环节必须依法合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被严肃追责。一上,这有助于企业把合规要求前置,减少新增问题;另一方面,也促使对应的单位对存量问题开展梳理核查,通过补缴、补发、补正等方式依法纠偏,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在法治框架内逐步化解。 对策——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证据链与纠错机制,形成协同治理闭环。落实第46号令,关键在“责任到人、流程到点、监督到链”。一是企业要健全经营投资责任清单和关键岗位履职记录制度,对改制方案制定、资产评估处置、安置补偿测算、社保衔接办理等环节明确标准和留痕要求,避免“决策一纸、责任落空”。二是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企业应建立专项核查与整改台账,依法依规对社保欠缴情形、补偿核算争议、工龄认定材料缺失等问题分类处置,能立行立改的及时纠正,需要多部门协调的推动形成联动方案。三是畅通诉求反映与内部监督渠道,完善审计、纪检监察、法务合规等力量协同,推动“发现问题—调查核实—责任认定—整改追偿—制度补漏”闭环运行。四是对普通职工依法依规办理的下岗、内退、买断等历史事项,应坚持实事求是,避免将政策调整与违规追责简单混为一谈,确保追责精准、边界清晰。 前景——以制度刚性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国有资本运营与民生保障联合推进。随着第46号令落地,央企经营投资将面临更严格的合规约束,“以权谋私”“违规决策”的空间将更压缩。更重要的是,制度将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纳入责任追究的重要维度,表达出国资监管更加重视发展质量与公平正义的信号。预计下一阶段,企业将加快补齐改制安置、社保衔接、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能清则清、应补尽补”,在维护职工权益与提升国资运营效率之间形成更稳健的制度平衡。

46号令以更具约束力的制度机制回应社会公平诉求,既为有关群体的权益纠偏提供支撑,也继续明确“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治理原则;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改革效率与公平之间如何更好平衡,仍有待在实践中持续检验与完善。该变化也可能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提供新的制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