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新设调整多地口岸进境免税店扩覆盖稳秩序促消费

为更扩大开放、优化消费环境——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全国口岸进境免税店作出系统调整和优化。此举意味着我国进境旅客免税购物体系完善,为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增添政策支撑。 从布局扩展看,此次调整力度较大。通知明确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一家进境免税店,补充完善现有免税店网络。同时,继续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店。随着覆盖范围扩大,更多进境旅客可就近享受免税购物便利,更好匹配不同地区、不同口岸的消费需求。 从结构优化看,通知提出停止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店,并明确待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客运航线转场后,停止该机场有关设立安排。上述调整结合口岸功能变化、经营合同到期等因素,体现动态管理和因地制宜。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对横琴口岸作出特别安排,允许自澳门进境的居民旅客在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1.5万元以内的免税商品,为粤澳深度合作提供具体支持。 从政策意义看,此次调整聚焦进一步便利进境旅客消费。口岸进境免税店设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水运或陆路口岸隔离区内,是支持消费、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通过扩大覆盖面,进境旅客免税购物更便捷,有助于提升消费体验,也有助于发挥免税零售对消费的带动作用。 从管理规范看,通知强调招投标依法依规、监督到位。各地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招投标工作,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依法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可参与投标的企业为经国务院批准具备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六家企业,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等,以保障经营质量和市场秩序。 从风险防控看,通知对地方政府责任作出明确要求。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综合管理机制,严防免税商品违规倒卖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并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降低免税商品走私风险。在便利消费的同时,监管与风险防控同步强化。 从发展前景看,此次调整为免税零售行业规范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进境免税店数量增加、覆盖范围扩大,免税商品销售渠道将进一步拓宽,有利于吸引更多国际品牌入驻、丰富消费选择,也为相关企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从1980年新中国第一家免税店诞生至今,我国口岸免税政策已历经七轮重大调整。此次改革反映了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细优化”的思路,也反映出以制度型开放带动消费的政策取向。随着国际客运市场持续回暖,这套更具弹性、更加规范的管理体系有望为中国消费市场注入新动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