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云南省纪委监委春节期间集中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此次通报涉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酒后驾驶等问题,表达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抓到底的明确信号。 在私车公养上,云南祥云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共7次,金额合计1939.57元。金额虽不高,但暴露出个别人员公私界限模糊、侵占公共资源,违反廉洁从业要求。 酒后驾驶上,两名党员干部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被查处。其中,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管护分局六库管护站站长周某春于2026年1月26日因涉嫌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普洱市墨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股二级主任科员谢某于2026年2月1日因同样原因被查获。两人行为均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对身份责任认识不到位。党员干部应在遵纪守法上带头示范,但个别人员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既损害党的形象——也影响政治生态和社会观感。 云南省纪委监委此次集中通报,旨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推动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守住底线。同时也向社会表明:执纪执法没有例外,凡触碰纪律和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下一步,云南省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化“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养成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习惯。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政治生态。
作风建设无小事,细节之处最能检验纪律和担当。严肃查处私车公养、酒后驾驶等问题,既是对纪律底线、法律红线的坚决维护,也是对干部队伍形象和公共安全的现实守护。面向未来,唯有把严的要求贯穿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让制度真正落地、纪律真正生威,才能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作风保障。群众监督同样重要,畅通举报渠道,就是为了汇聚共治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纪律在执行中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