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第二批中药制剂调剂目录 71个品种纳入促临床共享与新药转化提速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21日正式发布第二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品种目录,这是该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规范化管理上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纳入目录的71个制剂品种来自全省21家医疗机构,代表了黑龙江中医药领域的优势资源和创新成果。 制剂调剂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源于中医药发展面临的现实需求。长期以来,医疗机构研制的中药制剂虽然特点是临床疗效确切、应用历史悠久等优势,但向新药转化的周期较长,审批程序复杂,制约了中医药创新的步伐。为破解此瓶颈,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办法》框架下,建立了制剂调剂使用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将自制制剂向其他医疗机构调剂,既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又为制剂向新药转化积累人用经验。 此次发布的第二批目录遵循了严格的遴选标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基于安全性、有效性和无严重不良反应的原则,对调出医疗机构提出的调剂品种进行了系统比对和筛选。这一过程充分融合了制剂的特色优势和临床实际需求,确保纳入目录的品种既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又具有向新药转化的潜力。 制剂调剂使用制度的推行具有多重意义。一上,它为医疗机构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收集更广泛的人用经验数据,为后续新药注册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撑。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充分表明了中医药注册审评,即在"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证据体系框架下,既尊重中医药的发展规律,又符合现代药物审评的科学要求。 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加强制剂调剂使用政策的宣传贯彻和业务指导,确保涉及的医疗机构准确理解政策要求。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制剂调剂使用的审批工作,把好质量关和安全关。三是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集人用经验,建立完整的临床数据档案,为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奠定坚实基础。

黑龙江连续发布两批中药制剂调剂目录,展现了地方政府推动中医药创新的决心。这个探索不仅实现了区域医药资源的高效配置,也为平衡传统验方特色与现代标准化要求提供了实践样本。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背景下,此类制度创新有望成为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