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未成年人涉罪背后,监护缺位成为高频隐患。 在会议现场,熊玉芳谈到基层办案中的直观感受:一些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并不只是“个人问题”,背后往往叠加长期的家庭失管、沟通不畅和情感支持不足。她介绍,在办理的未成年人罪错案件中,约八成当事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监护缺位。如何在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之间把握尺度,既避免“一判了之”带来的标签化,也防止“一放了之”引发再犯风险,成为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现实难题。 原因——家庭功能弱化与教育方法缺失叠加,导致孩子误入歧途。 熊玉芳以一件2022年办理的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为例:涉案孩子长期缺少家庭关爱,情绪长期累积、性格逐渐偏激,最终走上错误道路。办案人员在审查事实、适用法律的同时,将工作延伸到家庭,多次入户走访,既帮助孩子说出真实想法,也促使监护人放下成见,开始倾听孩子的诉求。实践中可以看到,部分家庭不是“不愿管”,而是“不会管”“管不好”:有的监护人忙于生计,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亲子关系持续紧张;有的对未成年人违法后果认识不足,忽视早期纠偏,结果小错拖成大错。 影响——法律后果与成长代价双重叠加,可能改变未成年人一生轨迹。 熊玉芳表示,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不仅关乎司法公正,也关系孩子的未来。一旦因监护缺位、矫治无效进入审判程序,未成年人将面临相应刑事责任和不良记录,对其学习、就业及社会融入可能造成长期影响。更值得警惕的是,若家庭矛盾继续恶化,孩子容易在同伴压力、网络不良诱导等因素影响下再次偏离正轨,形成“家庭失能—行为失范—再度违法”的循环。对社会治理而言,这会推高公共管理和司法成本,也不利于基层稳定与青少年健康成长。 对策——把“情理疏导”与“法治刚性”结合起来,压实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针对监护缺位的共性问题,津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逐步建立面向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以更清晰的程序推动修复与矫治。熊玉芳介绍,该机制概括为“四步工作法”: 第一步,和家长深入沟通,明确案件处置方向与监护职责边界; 第二步,和孩子开展贴近式交流,疏导情绪,讲清行为后果与改正路径; 第三步,组织全家共同商谈,形成可执行的家庭支持方案; 第四步,对监护失职情形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提醒、督促并固化责任。 在具体办理中,检察机关对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的适用坚持“宽严相济、以教为主”,同时强调规则必须落地:如监护人拒不履职,或涉案未成年人违反监督考察规定,将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并提起公诉,以制度约束促进行为纠偏,防止“教育”流于形式。 同时,熊玉芳发挥政协委员联系面广的优势,推动引入心理咨询师、教师等专业力量担任家庭教育指导人员,让专业服务走进家庭,帮助监护人掌握沟通方法与管教技巧,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对应的实践已帮助一批未成年人回归校园、融入社会,部分经验被总结推广,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前景——构建多元共治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让“事后纠错”更多转向“事前预防”。 与会观点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也离不开学校、社区、家庭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下一步,应在基层持续完善未成年人风险发现、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干预与转介救助等机制,让家庭监护责任更可落实、学校管理更有温度、社区支持更便捷。同时,通过普法宣传与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推动监护人从“被动配合”转向“主动担责”,让更多风险在早期被识别、被化解。 熊玉芳表示,将继续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违法犯罪预防开展调研,推动形成检校社家联动工作格局,深入织密未成年人守护网络,让更多困境儿童在及时关爱与有效支持中迷途知返、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走偏,往往不是一次冲动造成,而是家庭监护、教育支持与社会关爱在多个环节失衡的集中结果;用法治划清底线,用专业修复关系,用协同补齐短板,才能让更多孩子在关键时刻得到拉一把、托一下。守护好每一个孩子的今天,是对家庭负责,也是对社会未来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