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启动第三批"泉城好品"品牌遴选 扶持本土企业做强做优

问题:消费升级与产业转型叠加背景下,企业“有产品、缺品牌”“有规模、弱溢价”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中小企业在进入更广阔市场时,常会遇到知名度不足、质量信用背书不够、渠道议价能力偏弱等现实限制。对城市而言,如何把产业优势转化为可识别、可传播、可持续的公共品牌资产,也成为提升区域竞争力的一项关键课题。 原因:品牌建设不只是营销问题,更是质量、创新、管理与信誉的综合体现。近年来,国内市场对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和服务体验的要求持续提高,推动企业从“做得出”转向“做得好”“叫得响”。,区域公共品牌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市场识别成本,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具公信力的评价与展示平台。济南推进“泉城好品”建设,并积极融入“好品山东”共建共享体系,正是通过制度化遴选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强化技术创新与品牌传播的现实选择。此前两批已发布推介131个品牌,形成一定示范效应,也为第三批遴选奠定了实践基础。 影响:从产业层面看,本次遴选继续聚焦济南市主导产业、未来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突出技术水平先进、产品或服务模式具备首创性或补位性、市场占有率较高、品牌影响力较强、行业示范带动明显等导向。这有利于让政策资源、市场关注和社会信用继续向“硬科技”“硬质量”“硬标准”集中,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对标提升。对企业而言,进入“泉城好品”序列有望带来更清晰的市场定位和更稳定的信誉背书,增强渠道拓展、招投标竞争、合作谈判以及消费者选择等的综合优势。对城市形象而言,公共品牌矩阵的丰富有助于提升“济南制造”“济南服务”“济南农品”的整体辨识度,增强区域经济的外向度与吸引力。 对策:本次遴选在申报条件上体现“质量底线+发展水平+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导向。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品牌主体需在济南市域内连续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导向,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且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责任事故和失信记录;申报主体应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并在有效期内,同时设置不同类别的营业收入门槛:产品类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服务类与农业类上年度营业收入均为100万元以上。申报主体还需建立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与监测体系,具备较强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应具备先进可靠的技术条件与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服务应体现创新理念,具备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手段,能够满足现代生产生活服务需求。 对于区域品牌申报,要求近3年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公共卫生等事故;区域内至少具备2家龙头企业、对应的企业(组织)10家以上,并具备较完整产业链和明确示范带动作用,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处于全市同行业前列,同时基础设施较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较活跃。地理标志品牌则参照相关办法执行。为确保资源精准投向、避免重复叠加,每家品牌主体仅可申报一个类别,已入选“好品山东”或“泉城好品”的不再重复申报。有关上提示,申报主体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泉城好品”品牌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并上传印证材料,申报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 前景:从发展趋势看,品牌竞争正从单一产品竞争加速转向以质量标准、产业生态、创新能力和供应链韧性为支撑的综合竞争。“泉城好品”若在遴选环节坚持公开透明、标准清晰、优中选优,并在入选后加强动态管理、质量追踪和宣传推介协同,有望形成“以评促建、以建促强”的良性循环。随着主导产业与未来产业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持续提质增效,济南有条件通过公共品牌体系进一步打通“技术—标准—质量—品牌—市场”的转化链路,为企业迈向更高端、更广域市场提供更有力支撑。

品牌既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市形象和产业实力的关键资产;第三批“泉城好品”品牌遴选启动,为济南本土企业提供了展示实力、获得认可、拓展市场的重要机会。企业可对照遴选标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争取进入“泉城好品”品牌体系。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可深入完善品牌建设配套政策,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宣传推广各上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泉城好品”体系提升,为济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