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用药保障水平,济宁市近日正式启动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执行工作;这个举措标志着济宁市医疗保险药品保障体系迈入新阶段,将为全市参保患者带来更加便利和实惠的医疗用药环保。 本次药品目录调整力度较大,充分说明了国家医保制度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改革导向。新版目录共新增114种药品,其中包括50种1类创新药,这些药品多为临床急需、疗效显著的最新医学成果,将提升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和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此外,目录调出了29种临床供应不足或可被更优药物替代的药品,其中9种药品虽被调出但同类治疗产品仍目录内保留,确保患者用药需求不受影响。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形成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药品结构。 为确保用药连续性,济宁市对本次目录调整中8个续约失败的谈判药品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医保基金将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有关费用,给予医疗机构和患者充分的适应时间。医疗机构需在过渡期内做好临床用药衔接替换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平稳过渡。 在新增药品费用分担上,济宁市根据国家和省级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科学确定了乙类新增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中,甲类药品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乙类新增药品分为三档,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分别为0%、10%、20%。新增谈判和竞价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20%。这一差异化设置既保障了临床必需药品的可及性,又考虑到了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 济宁市深入完善了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管理机制,将所有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对于调整为常规准入药品的原谈判药品,继续保留在"双通道"管理范围内,确保患者用药渠道畅通。截至目前,全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达到71家,实现了市、县区域全覆盖,纳入管理的药品达748种。这一覆盖面的扩大,有效保障了参保患者能够便捷获取、合理使用和顺利报销国家谈判药品。 为防范欺诈骗保行为,济宁市强化了"双通道"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自2026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谈判药品费用,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这一举措形成了闭环管理,既保障了制度的廉洁性,又维护了患者权益。 在新版药品目录落地实施中,济宁市采取了若干保障措施。市医保部门及时更新维护医保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指导各医疗机构更新院端系统,做好医保目录内药品对应工作。同时,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及时将目录新增药品纳入配备名单。市医保部门还依托智能监管系统,对目录内药品使用和支付情况进行全流程、全环节、全方位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推进,进一步释放了医保改革红利。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于2026年2月28日在济宁市落地实施。本次集采以"稳临床、保质量"为核心原则,纳入55个品种、453个中选产品,覆盖面广、中选品种多,将显著降低患者药品购买成本,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从目录“扩面提质”到“双通道”全覆盖,再到电子处方与智能监管形成闭环——济宁的实践表明——医药保障体系升级不只是“把药纳进来”,更要“让药用得上、费用算得清、基金更可持续”;下一步,如何在提升创新药可及性与遏制不合理支出之间持续校准政策力度,并以更强的数据治理守住基金安全底线,将成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