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个叫王婧的人在北京海淀法院告了丽人公司的两位股东赵婷和钱姗,官司打完法院判了个8万元的赔偿,这事最近被新京报的张静姝和通讯员魏择旭写出来了。王婧是通过广告知道这个丽人公司开美容店的,她去店里体验了几次,前后总共充了10来万块钱。后来因为经营不下去,这店办了注销手续倒闭了。王婧不乐意,觉得自己钱充进去了东西没拿到,就把这两位股东告了,要求退回剩下的服务费。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婧确实在那店里享受过服务,合同算是成立了。但因为丽人公司已经关门了,所以责任得由股东来承担。这两位股东一开始不认账,说已经介绍王婧去别的店接着服务,这是行业的老规矩。但法院觉得作为服务方,得把自己提供的服务项目说清楚拿证据来证明才行,现在他们拿不出来东西就得承担后果。最后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定了个8万元的退费金额。判决书下来后,赵婷和钱姗不服气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现在这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