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以刑罚为主治国

战国末年,韩国公子韩非眼看国家一天天衰落,多次向国君上书请求变法,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这个结果让他非常失望,于是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写文章上,结果写成了一本十万字的书《韩非子》。这本书被秦王嬴政看到了,只看了几篇就说:“要是能和这个人一起聊天就太好了,就算死也没有遗憾了。” 嬴政任命韩非当自己的老师。 这本《韩非子》简直就是治国理政的宝典,里面什么都有,无论是国家统治还是人际关系都能找到答案。这本书跟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有些相似之处。中国古代的一些成语也是从《韩非子》里面来的,比如自相矛盾、滥竽充数等等。侯亮平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表现,竟然跟书中概括的一个人的特征很像。 韩非主张以刑罚为主来治国。他把治国比喻成开车,刑罚就是鞭子,赏赐就是草绳。二者缺一不可,但还是要以刑罚为主。他讲过一个鲁国救火的故事:大火快要烧到京城了,老百姓却去抓乱跑的野兽,没人救火。鲁哀公问孔子该怎么办,孔子说:“如果没有好处还可能有危险,谁会去救火呢?”鲁哀公下令不救火的人按临阵脱逃处理,抓野兽的人按私闯禁地处理。命令刚下达下去,大火就被扑灭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用赏罚分明的方式才能管理好国家。 《韩非子》里还有三条立法铁律:法律条文必须清晰明确;法律必须有具体的奖惩措施来引导人们趋利避害;法律不能偏袒权贵。这些铁律在两千多年后依然有参考价值。 仅仅依靠法律很难防范君主身边的亲信给自己惹麻烦。所以韩非提出了一个组合拳:“法、术、势”。法是成文规则用来定规矩;术是控制手段用来防止大臣和奸臣欺骗君主;势是地位权势让法律有权威性。这三者关系就是:法是依靠地位建立起来的,地位又是依靠手段来维持的。有了地位的权势法律才能发挥作用;有了手段的控制法律才能穿透层层关系网。而地位和手段又要以法为中心,防止君主随意行事。这套设计把君主独裁的艺术推到了极致。 尽管《韩非子》的本质是为了服务于君主专制制度,但其中仍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大臣也要用法律去限制特权;职权必须明确规定——要求官员按照职位职责行事;法律权威必须至上——告诉社会法律不是纸老虎而是高压线。我们谈论依法治国的时候,《韩非子》已经给出了答案:法治不是温柔的说教而是带刀剑的守护。 从鲁国救火的场景到今天反腐风暴中发生的事情,《韩非子》告诉我们:再先进的制度也需要执行机制去支撑它运作。“法术势”三位一体的思想既有对古代权力结构的分析也对现代治理有提醒作用:先让法律站在道德与权力的双重高地上;再用程序和技巧把规则钉在每一条利益链条上;最后用严厉的法律让违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所得。当这三股力量同时发力时,《韩非子》中的冷峻逻辑就能转化为今日中国的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