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错判冤案获赔十七万 维权成本十二万未获支持 国家赔偿制度面临新考题

一起因正当防卫引发的司法纠错案件,暴露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深层次问题。

2017年7月,海南省临高县70岁村民杨成杰在孙子遭醉酒村民掐颈时持刀护孙,致对方轻伤。

历经两审定罪、8个月刑期及持续申诉后,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撤销起诉。

2025年5月,杨成杰依法申请国家赔偿128万元,包含人身自由赔偿、精神抚慰金及维权支出。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额支持11万余元人身自由赔偿及5万元精神抚慰金,但驳回16万元维权费用申请。

法院虽通过村委公示、当面道歉等方式履行纠错义务,但对追责办案人员的请求未予采纳。

海南省高院2026年1月维持原判,明确维权支出"无法可依"的裁判立场。

此案折射出国家赔偿制度的三大现实困境:其一,现行《国家赔偿法》采用"直接损害赔偿"原则,将律师费、交通费等间接损失排除在外;其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与当事人实际损害不匹配,本案百万诉求仅支持5%;其三,错案追责机制缺乏刚性约束,难以形成司法警示效应。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全国类似案件中,维权成本获赔比例不足5%,河南濮阳婚内强奸错案、湖南吉首校园防卫案等均出现"赔偿金不抵律师费"现象。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专家指出,国家赔偿制度设计滞后于司法实践需求是根本症结。

现行法律1994年制定时,未预见现代诉讼中专业法律服务的重要性。

随着法治进步,当事人维权成本已构成实质损害,2023年北京某专利错案中,15万元赔偿仅覆盖30%实际支出。

司法界人士建议从三方面完善制度:立法层面可参照民事赔偿中的"必要费用"原则;建立错案专项补偿基金;将追责情况纳入司法机关考核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国家赔偿法》修订草案已提出"扩大精神损害赔偿"条款,但维权成本纳入赔偿仍存争议。

纠错是法治运行的自我修复机制,赔偿是对权利受损的制度回应。

杨成杰案引发的争议,表面上是“12万元费用是否应赔”的问题,实质上触及救济制度能否真正覆盖当事人纠错过程中的现实负担。

让每一次纠错既“有结果”也“有温度”,既考验制度供给的精细化,也考验治理思维的前瞻性。

对维权成本的合理界定与分担机制,或将成为国家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