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布多起无证售烟及售假典型案件 监管与烟草部门联动释放严查信号

为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来与烟草专卖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

近日公布的五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了当前烟草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体现了监管部门的执法决心。

从违法行为的特点看,无证经营烟草制品已成为烟草市场的顽疾。

根据公布的案例,违法经营者主要分布在歌厅、茶餐厅、茶馆、超市等经营场所,利用消费者聚集的便利条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草零售业务。

其中,天元区某食品批发部的案件尤为典型,违法经营时间长达近七年,从2018年8月至2025年5月,长期无证销售烟草制品,累计违法经营额达39312元,反映出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烟草专卖制度缺乏基本尊重。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案件还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天元区某歌厅案中,违法经营者不仅无证销售卷烟,而且从不法分子处购进523.5条卷烟,其中大量为假冒"黄芙蓉王"商标商品,通过赠送或销售方式处理,假冒卷烟销售额高达18300元。

这类行为不仅违反烟草专卖法,还构成商标侵权,性质更加恶劣,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直接损害。

从违法行为的成因看,监管漏洞与执法不严是重要原因。

部分经营场所之所以敢于无证经营,一方面是因为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获利空间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是市场监管部门对非烟草专营渠道的监督不够深入,特别是对餐饮娱乐场所的日常检查力度有待加强。

此外,违法烟草制品的流通渠道仍未完全堵住,不法供应商与无证经营者之间存在利益链接,形成了非法经营网络。

从处罚力度看,监管部门采取了严厉而有针对性的措施。

五起案件的罚款总额均在万元以上,最高单案罚款15290元,同时还对违法所得进行了没收。

以天元区某歌厅案为例,市场监管局合并作出处罚决定,罚没款总额达18000元,充分体现了"违法必罚、执法必严"的原则。

这些处罚不仅对违法经营者起到了惩戒作用,更重要的是对其他潜在违法者形成了有力警示。

从市场秩序维护的角度看,烟草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对整个商业环境至关重要。

烟草专卖制度是国家为保护公共健康、规范市场秩序而制定的重要法律制度。

无证经营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还可能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合法权益。

通过公布典型案例,监管部门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对烟草市场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坚决查处,毫不妥协。

展望未来,株洲市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烟草市场监管的常态化机制。

一方面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日常巡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另一方面要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对涉及假冒伪劣、非法供应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

同时,还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律宣传教育,提升市场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形成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烟草市场秩序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

株洲市此次专项整治既展现了执法刚性,也为各地完善烟草市场监管提供了有益借鉴。

维护市场秩序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