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一员工离职后删除工作账号里的视频导致要赔钱的事

北京四中院这边出了个案子,涉及到离职后删除工作账号里的视频导致要赔钱的事。员工小黄因为在某软件公司工作时,按照公司要求实名注册了个短视频账号,粉丝量有100万以上。公司还花了几十万元给这个账号充值做推广,里面发布了800多条与经济、科技相关的视频,小黄出镜的占30%左右。所有的拍摄器材都是公司提供的,内容也是由小黄和同事一起完成的。 到了双方解约的时候,账号里还剩一万多元的虚拟币没用完。小黄后来把手机换绑给了公司的人,但之后没跟公司打招呼,又偷偷把账号手机号改了回来。他开始自己用这个账号,把里面800多条视频给删了或者藏起来,还发布了新的自己出镜的视频。这段时间粉丝数从126万跌到不到100万。 公司和小黄沟通失败后把他告到了法院,要求确认账号归公司所有,小黄恢复视频并赔钱。小黄觉得账号是他实名注册的,他应该有权使用和收益。法院经过审理觉得,首先这个账号虽然是小黄实名注册的,但大部分是职务行为。软件公司在经济上有投入也有贡献。其次小黄离职后私自改了账号密码还使用了里面的虚拟币和视频资源导致损失发生。 关于赔偿部分,直接损失就是那一万多元虚拟币按原价赔。间接损失虽然不好算个准数但看数据变化就行。粉丝数从126万跌到不足100万下降超过20%了这肯定影响了账号的商业价值和公司的经营预期。法院最后判小黄把账号还给软件公司并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这次案件的记者是张静姝、杨宗腾还有编辑甘浩、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