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没在送单就不算上班,这对骑手太不公平了

大家好,我是来自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刘胤衡,现在是4月1日。给你讲一个案子吧,事儿发生在北京,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刚判下来的。外卖骑手杨某跟一辆机动车撞了,交警说是他全责。这时候,杨某的老板程某跳出来了,说这事儿不归公司管,因为杨某当时没在送单,是在等单。法官听了这话可不干了,直接给出了个明确的说法:只要骑手穿着工服、带着配送箱去商圈等活,那就是在上班,出了事公司得赔。 这个判决特别好,咱们先来捋捋时间线。杨某在出事前大概已经有5个小时没接活了,但人家是开着公司的电动车往商圈去的,身上还是那身制服。法院认为,这不是光看他有没有正在送单那么简单。得结合外卖行业的特点、有没有公司的标志、还有这些动作跟工作的关系来判断。你看啊,杨某跟公司签的协议很清楚,他就是干配送的,他给公司送外卖就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他们俩不是那种完全独立的关系。而且当时他是往等着接单的地方走呢,这完全符合行业里的规矩。 法官还特意提醒了大家一下:咱们说的上班时间可不止是正在送单那会儿。刚下完单去商圈等单、回去找站点交接这些事都是干活的预备和收尾阶段,都得算在工作时间里。要是公司说骑手没在送单就不算上班,这对骑手太不公平了,也不符合咱们现在平台经济的实际情况。 最后判决结果是这样的:先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里赔一部分,剩下的不够的就让配送公司来兜底。这下可好了!这就意味着以后如果骑手在等单或者回来的路上出了什么事儿,都能找公司要钱了。对那些干这行的骑手来说这是个好消息。他们平时上班得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而咱们路上碰到的受害者也得留个心眼儿固定证据啊。 这个案子真是太有意义了!它帮咱们把新就业形态下工伤认定和侵权责任的界限给划清了;保护了骑手和公众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平台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