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本案的争议焦点两个上:未成年女儿由谁直接抚养,以及婚后积累的银行存款如何分割;庭审中双方同意离婚,但被告以原告患轻度癫痫为由,主张原告不适合抚养3岁女儿,同时以存款系个人劳动所得、离婚后需保障自身生活为理由——拒绝分割婚后共同存款——导致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陷入僵局。
本案的妥善处理说明了现代家事审判的进步。法院不因患病标签而否定一方的抚养能力,不因一方的强硬态度而放弃财产分割的法定职责,而是通过深入调查、全面核实,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符合未成年人利益的解决方案。这种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实践,为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维护家庭和谐提供了示范,也提醒全社会要以更加理性、科学的态度看待患病人群的社会融入与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