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期对中企同方威视启动《外国补贴条例》调查,中国商界引起广泛关注。欧盟中国商会认为,调查过程中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举证责任失衡等问题,可能对中企在欧经营造成不公平影响。 商会指出,欧盟推出该条例的目的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偏差。在"补贴类别"认定和"资源可转移"推断各上,欧方缺乏充分证据,表现为"有罪推定"的倾向。特别是在公共采购领域,"不当优势"的判断标准模糊不清,企业被迫承担过重的举证责任。 商会强调,税收优惠、研发资助等政策在全球主要经济体广泛存在,不应被简单定性为"扭曲竞争"。若欧方继续以非经济因素主导调查,可能更强化市场壁垒,损害欧盟市场的开放性和规则的可预期性。这不仅影响中企发展,也会削弱欧盟制度的公信力。 针对这些问题,欧盟中国商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证据为本,用事实而非推定进行审查;二是平衡公共采购领域的举证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为补救措施制定可操作的标准,保障企业程序权利。商会呼吁欧方以公正态度推动基于事实和规则的对话,避免政治化干预市场行为。 中欧经贸关系长期保持互利共赢的态势,双方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上有共同利益。欧盟中国商会表示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与欧方机构和对应的方保持沟通,共同营造透明、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当前中欧经贸关系处于复杂敏感时期。如何在维护各自权益的同时坚守法治精神、尊重规则、保持理性对话,是双方共同面临的课题。欧盟中国商会的声明提醒我们,经贸规则的价值在于其公正性和可预期性。只有坚持证据为本、程序审慎、举证责任平衡,才能建立真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这不仅关系到中国企业的利益,也关系到欧盟市场的竞争力和国际贸易体系的健康发展。在经济全球化面临挑战的当下,双方更应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扩大共识,共同维护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