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强奸亲戚进去过牢,结果被刺中要害没了命

哎,最近云南那边可热闹了。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个故意杀人案的再审呢,这事儿一下子就引起大家伙儿的关注。你知道吧,这个案子可不仅仅是因为杀人这么简单,还有见义勇为的刘铭富因为阻止坏人结果把自己搭进去了,还有就是原审法院判了个死刑缓期执行,被害人家属和检察机关觉得这太不公平了。 话说回来啊,这个被告人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强奸了亲戚进去过牢的。刑满释放后心里不舒服,拿着刀去找被害人家中闹事。结果路过的刘铭富挺身而出给拦住了,结果被刺中要害没了命。另一个被害人也身中好几刀受了轻伤。这下好了,被告跑了近二十年才被抓住。 之前的判决把被告人给判成了死缓。但家属和检察机关觉得这样判得太轻了,毕竟人家刘铭富可是为了救人丢了命啊。那个时候的法律条文有没有变化呢?后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觉得原判适用法律有问题,量刑明显不当,就决定再审了。 这一开庭吧,检察机关说这个家伙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后果还不算完,又是个累犯呢!主观恶性那么深,社会危害性那么大。依法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才对。这意见提得真是提心吊胆啊! 受害人家属明确表示不同意他道歉呢!觉得他根本没有什么悔意。他们的诉求就是要求死刑立即执行呗!这下好了,真的是对司法机关的一个考验啊。 大家要知道啊,刘铭富以前可是被授予过“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呢!他的行为代表了社会正气啊!所以这个案子怎么判还真得好好掂量掂量呢。 我觉得吧,以后司法机关得多重视历史案件的复查工作才行啊!把量刑给捋顺了才不会让人心寒嘛。不过未来还得继续强化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量刑指导才行。 这下大家都在等着结果呢!要是改判了死刑立即执行的话,那就是对正义的一个有力维护呀!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