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福建福州的一家罗源法院审理了一桩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付建是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在采访中指出,要想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必须得有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和实际把钱交出去这两个要素。原告陈某和被告雷某原本是同学,雷某在2024年11月打电话给陈某,说要还信用卡的钱,想借1万元周转一下,还说一个月后还钱。陈某信了他的话,没让雷某写借条,而是直接通过微信分两次给雷某转了各5000元。 雷某把钱收了以后没回消息,陈某也没在微信里提钱是借的,后来也没补借条。等到一个月快过去了,陈某多次打电话、发微信催雷某还钱,但雷某总是不回。没办法了,陈某拿着微信转账记录的截图把雷某告到了罗源法院。 在法庭上,两人各说各的理。雷某说这钱不是借的,是因为陈某之前用他的信用卡套现了1万元,现在这就是还套现的钱。雷某还拿出了2024年9月的聊天记录做证据。针对这个说法,陈某解释说那笔套现的钱他之前已经用现金还了,只是没留证据。 法院最后判陈某败诉。法院认为,原告得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光有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是转过去了,但没法说明这就是借钱。雷某说是还钱的时候说的头头是道,陈某拿不出反证反驳他。所以就判定原告得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付建律师说,光是转账记录不保险。要是对方能证明双方之前有其他关系,比如合伙、买卖或者是情侣送东西什么的,就算你备注了是借钱也没用。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