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安全管理“走过场”触碰红线,责任链条出现虚化 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矿山安全治理的“生命线”。
通报显示,个别企业和管理人员在履职环节弄虚作假:其一,泽州天安圣鑫煤业有限公司按制度应由矿长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例会,但矿长李某某未参会却在签到表上冒签;其二,山西焦煤集团介休正益煤业有限公司出现疑似“捎卡”线索,经核查为地测副总工程师郝某某将人员定位识别卡交由排水工张某违规携带入井。
两起事件共同指向一个突出问题:在安全制度执行和关键岗位履职上出现“纸面落实”“形式合规”,一旦延伸到现场作业,极易演变为风险失控。
原因:制度约束不够硬、考核问责不够严、侥幸心理作祟 从管理逻辑看,履职造假往往源于三方面叠加。
一是部分企业对法定职责的刚性要求认识不足,把制度当作“可变通”的程序,未能将会议组织、下井带班、定位管理等关键环节与风险治理闭环紧密绑定。
二是过程管控与日常考核存在薄弱环节,对人员履职的真实性核验不足,给了“签个名、刷个卡就算到位”的空间。
三是个别管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造假成本低、发现概率小,以“省事”替代“守责”,以“应付检查”替代“防范风险”。
此次案例也表明,随着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现场执法联动能力提升,弄虚作假更易被精准识别,“躲得过一时”已越来越不可能。
影响:对矿工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破坏安全治理公信力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把风险控制在事故之前。
无论是矿长缺席关键会议却冒签,还是“捎卡”规避定位监管,本质上都是对现场风险认知与处置责任的逃避。
以“一通三防”为例,其覆盖通风、瓦斯、防尘防火等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要点,组织者缺位将直接影响措施研判和责任落实;定位卡违规携带则会削弱人员精准定位和应急救援决策的基础数据支撑。
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管理链条断裂、信息失真将放大事故后果。
同时,履职造假还会损害制度权威和企业治理公信力,形成“上行下效”的负面示范,诱发同类同质问题扩散。
对策:以“严执法+强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常态震慑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对泽州天安圣鑫煤业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整顿3日并处罚款,对矿长个人罚款并依法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推动其上级企业对相关负责人约谈并撤销矿长职务;对介休正益煤业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罚、吊销证书、责令撤职,并在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例会暨事故警示教育会上公开通报。
处理措施释放明确信号:对关键岗位失责失信实行“经济处罚+资格处置+岗位调整+公开曝光”组合拳,推动“责任到人、后果到身”。
下一步治理应聚焦“问题导向、系统施策”。
企业层面,要把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到可核验、可追溯的流程上,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带班下井、会议制度、风险辨识、隐患闭环、人员定位等关键环节的真实性审查,坚决杜绝“假下井”“代下井”“捎卡”等行为。
监管层面,要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提升“线上预警+线下核查”联动效率,对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对履职不到位的矿井果断按下“暂停键”,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倒逼责任落实。
前景:以数字化监管和从严问责为抓手,推动矿山安全治理向纵深推进 从此次处置过程看,风险预警系统推送线索、部门联合核查、依法依规快速处置,体现出矿山安全监管正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警、过程纠偏”强化。
随着制度执行刚性增强、责任追究力度加大,企业合规成本将更清晰、违规代价将更沉重,促使管理层从“应付式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责”。
可以预见,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真实性治理将成为下一阶段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形成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长期高压态势。
安全生产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两起案件的查处犹如一记警钟,提醒所有企业:在守护矿工生命安全这条红线上,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都是对生命的漠视。
当监管利剑与科技赋能形成合力,当制度牙齿真正咬合责任链条",中国矿山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方能行稳致远。
这既是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践行,更是高质量发展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