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出台就业促进新规 以法治化手段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千家万户。

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就业工作新挑战,呼和浩特市通过立法手段推动就业工作创新发展。

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就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这部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该市就业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当前,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产业升级与人才培养不匹配、创业创新动力不足、重点群体就业保障需要加强等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呼和浩特市通过制定《条例》,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提出了系列制度性解决方案,体现了以法治思维推进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

条例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强化了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联动。

根据规定,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在制定产业、投资、财政、金融等重大政策时,必须与促进就业政策相协调,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这意味着重大项目的确定、重大政策的制定都要进行岗位创造和失业风险评估,确保经济发展真正转化为就业机会。

与此同时,条例明确要求足额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合理安排创业扶持资金,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这一设计理念体现了就业优先政策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产教融合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所在。

条例规定,要根据经济和产业发展实际,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条例还提出构建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高校、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培训体系,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

这一举措直接针对当前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不适配的问题,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机结合。

创业是就业的重要来源。

条例构建了覆盖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建设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条例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

这一系列措施形成了完整的创业生态链,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重点群体就业关系社会稳定和公平发展。

条例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不同群体,提出了差异化、精准化的扶持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将完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求职招聘和创业扶持等服务,健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帮扶机制,促进毕业生留呼就业;对农村劳动力,将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权益维护一体化服务,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实施精准援助;对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出台对应的就业扶持和权益保障政策。

这种分类施策的方式确保了就业保障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条例还在就业服务与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着力构建全方位就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

这表明条例不仅关注就业数量,更关注就业质量和劳动者权益保护。

呼和浩特市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条例确立的新规范、新要求,锚定"高质量充分就业"总目标,全面启动实施"乐业青城"计划,统筹布局、精准发力,深入开展"岗位扩容""技耀青城""拎包创业"等10项行动计划,全方位升级就业服务,确保条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就业连着千家万户,也检验着一座城市的发展温度与治理能力。

以条例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产业政策、教育培训、创业支持与权益保障纳入法治轨道,既是对现实挑战的积极回应,也是对未来竞争的前瞻布局。

制度一旦落地,关键在执行;只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抓手、以公平为底线,把“高质量充分就业”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政策、每一次岗位对接、每一位重点群体的帮扶之中,宜业之城的“获得感”就会更可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