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摘镜矫正"误导未成年人 法院终审判令退费并三倍赔偿

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视力健康的消费纠纷案近日在山东省审结。某保健中心经营者周某丽因虚假宣传视力矫正服务,被法院终审判处退还服务费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合计37200元。该判决为规范近视矫正市场提供了典型案例。

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为受害消费者讨回了公道,更为服务消费领域的规范发展树立了标杆。它表明,即使初审、二审未能认定的欺诈行为,通过再审程序也可能得到纠正,充分表明了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性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随着消费升级和服务业发展,服务消费中的欺诈问题日益凸显。这起案件提醒我们,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