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为广东检察工作明确了新的方向和任务。这次会议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也为新一年的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针对省委重点部署,紧扣"检察工作走全国前列"目标,在法律监督工作中收效良好。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54957件,同比下降13.9%。此变化并非工作效能下降,而是反映了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办案质量的工作导向转变。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稳中有进,犯罪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检察工作面临新的使命。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需要起到更加重要作用。全省检察机关要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既是对司法规律的尊重,也是对人民权益的保护。增创犯罪治理新优势,实现广东检察新突破,是对全国检察工作先进地位的继续巩固。 为此,全省检察机关明确了六个上的重点工作。首先要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正确政绩观,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其次要提升犯罪治理效能,深入践行为民司法,通过增进民生福祉、化解社会矛盾来维护社会稳定。第三要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做好司法保障。 深耕检察监督主业上,全省检察机关将夯实刑事检察能力基础,持续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开展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同时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范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进一步拓展检察职能的广度和深度。 完善办案制度机制上,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实"三个管理",完善检察一体、智慧检察等工作机制。通过制度和机制的不断优化,提高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广东检察机关的实践探索具有风向标意义。从本次会议部署可以看出,新时代法律监督正在经历从被动司法向主动治理、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施策的深刻转变。这种转变既是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回应,也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的必然升华。如何将制度设计转化为治理效能,仍需在司法实践中持续检验和创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