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明确陆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路径 为“绿水青山”价值量化立规矩

生态产品总值的科学量化长期以来缺乏统一标准,已成为制约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突出瓶颈。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生态系统评估 陆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国家标准,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所谓生态产品总值,是指一定区域内各类生态系统在核算期内提供的所有生态产品的货币价值之和,减去来自该区域外生态产品价值。

这一指标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生态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是衡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关键量化工具。

与国内生产总值相对应,生态产品总值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评估依据。

长期以来,我国虽然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但在生态价值评估方面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核算方法。

不同地区、不同机构对生态产品价值的计算口径不一、标准各异,导致核算结果的可比性和权威性不足。

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生态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有效转化,也制约了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从“无价”到“有价”,从“定性”到“定量”,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国家标准的诞生,不仅是一项技术突破,更是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

它标志着我国在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上,又迈出了制度创新的关键一步。

当“绿水青山”的价值可以被精准计量,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便有了更坚实的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