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社厅和青海省财政厅刚发布了通知,说4月1日起要规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这事儿其实是为了打通补贴渠道,好让符合条件的农民能顺利领到钱。主要资金都用在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保上。这次通知明确了一点:不管是参加城乡居民还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能享受缴费补贴。不过具体怎么算钱就有讲究了。比如在征地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如果是灵活就业身份参保,补贴就按实际缴费金额核算;如果是单位职工身份参保,就按个人缴费金额算。至于那些在征地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补贴会直接打进他们的个人账户。还有一点得注意,对于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对象,如果遇到余额不够当年实际缴费金额、到了领养老金年纪、已经领了养老金或者关系转走、甚至死亡的情况,征地所在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就会一次性把剩下的钱给他们或者他们的继承人。要是后来被机关事业单位录了用或招聘了,补贴余额先封存着,等到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时再一并支付。至于那些已经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待遇的人,这笔钱进了个人账户后,得按照计发系数(139)来算每个月能领多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