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云调解”854010.81元尾款给了原告

在广西玉州区法院,原告玉林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为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拖欠85万余元工程款而提起诉讼,可这个官司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就有了结果。这主要归功于法院通过电话进行的“云调解”工作。被告在法官的反复沟通下,最终把结算的854010.81元尾款给了原告,让这场纠纷画上了句号。 起初,被告因为沟通不畅导致双方对数额对不上,其实并不是故意拖欠。法官向原告转达了被告的意思:只要再给点时间对账付清,希望法院能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原告同意先搁置争议对账为先,才解开了误会。 然而对账后双方在律师费上又卡住了,原告坚持要被告支付5万元律师费,被告认为合同没约定不愿承担。法官解释说如果合同没写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法院通常不支持这一点。经过反复释法后,原告主动放弃了这项诉求。 接下来双方又在付款和撤诉的顺序上产生了分歧。被告怕钱转过去原告反悔不撤诉,提出先撤诉再付款;原告则坚持不到账就不撤。法官给出了折中方案:原告先递撤诉申请书但法院暂不裁定;被告立即付款,到账后原告再书面通知法院出具裁定书;若未到账撤诉申请自动作废案件恢复审理。双方都很满意这个方案。 方案一落地,被告基于对法院的信任当天就把85万余元尾款一次性打入了原告账户。法官随即收到了原告寄来的撤诉申请书并通知被告可以到法院领取结案材料。这个案子在电话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