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暴躁失控”到重燃希望:矫治引导助力服刑人员重塑改造价值观

问题:刑期压力叠加情绪失控,部分罪犯改造动力不足 记者从上海监狱系统了解到,教育改造实践中,少数罪犯因刑期较长、社会支持不足或人格与情绪问题较突出,容易出现消极抵触、纪律松散、目标感不足等情况;个别人员把“时间很长”理解为“努力也没用”,进而产生自我放弃情绪,既影响自身改造效果,也增加监区管理压力。 原因:错误认知与情绪管理缺位交织,导致偏差行为反复出现 以青浦监狱罪犯张某为例,张某31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其入监前性格急躁、自控力较弱,人际关系紧张。面对漫长刑期,张某一度认为“未来没有意义”,长期悲观迷茫、违纪频发。民警分析认为,张某的问题不只是纪律观念薄弱,更关键在于认知偏差明显:把刑期等同于“人生终结”,把情绪宣泄当作“解决问题”,把外部约束理解为“单纯惩罚”,因此在挫折面前不断陷入负向循环。 影响:改造价值观偏离,易诱发管理风险并降低回归社会能力 监狱工作实践表明,一旦改造价值观出现偏离,个体更容易在规则边界内寻找“对抗空间”,引发言行冲动、纠纷升级等问题。对罪犯个人而言,长期负面情绪与不良行为模式会深入固化其社会功能短板;对社会而言,若出监后仍缺乏情绪管理能力与守法意识,其回归稳定性与再社会化质量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将“纠正错误观念、重建规则意识、提升自我控制力”贯穿教育改造全过程,意义在于现实必要性。 对策:以心理辅导+价值观矫治+行为训练组合施策,帮助找回“当下” 针对张某的情况,民警在日常教育中加强针对性工作:一上,通过心理辅导帮助其识别情绪触发点,学习更可行的情绪调节方法;另一方面,在改造生活与劳动改造中给予必要支持与引导,帮助其建立可达成的阶段性目标;同时,安排其参加监区组织的错误价值观矫治课程,引导其重新理解“改造的意义在于当下的选择与日常的积累”。 在一次课堂交流中,张某因认为“到出狱时已近花甲”而情绪低落。民警没有简单说教,而是借“吸水纸”发明的故事引导其认识:错误不必然通向绝望,关键在于能否从错误中找到原因,并建立新的行动路径。民警强调,“出路在脚下”,把希望放在今天能做的事上,把改变落实到具体行为中,才能为未来打开空间。随后,张某逐渐减少冲动对抗,开始用书面反思、行为规范训练等方式替代以往的情绪宣泄,并表示将以实际行动证明悔改决心。 前景:以系统化教育改造提升矫治质效,推动更多人员走向守法自立 业内人士指出,像张某这样因刑期压力而失去方向感的人员并不少见。提升矫治质效,关键在于把“管得住”与“教得好”结合起来:既严格规范纪律与行为边界,又通过心理干预、价值观矫正、文化教育与职业能力培养等方式,增强其自我约束与自我负责能力。随着涉及机制优化,教育改造将更加注重个体差异评估与分层施策,推动罪犯从“被动服从”走向“主动改造”,为回归社会打下更稳固的基础。

张某的改造经历表明,即便身处困境,人的改变依然可能发生。监狱不仅承担刑罚执行职能,也应成为帮助迷失者重建规则意识与生活方向的特殊教育场所。当执法者以专业方法和人文关怀开展教育改造,更多曾经偏离的人有机会在反思与悔悟中重新出发。这既体现司法文明的应有之义,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