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关注。根据公开信息,这一目由中标企业以约137.934万元实施,涉及县域158间教室,完成1422个教室护眼灯和316个护眼黑板灯更换,已验收付款。公众的主要质疑是:市场常见价格不足200元的产品,为何在校园采购中出现七八百元的中标单价?安装等配套费用为何显著抬高总体支出?
政府采购本应以节约成本、提升效益为原则,但乡宁县护眼灯项目暴露的问题警示我们:程序合规不等于结果合理。唯有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在执行中强化监督,才能让每一分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守护公众信任与社会公平。